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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正式文件: 严查进口医疗器械,建立清单

日期:2021-07-22 11:34:10 访问量:465 类型:新闻动态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湖北省中医院进口经颅多普勒仪器等医疗设备专家采购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湖北省中医院将采购12种进口产品,如经颅多普勒、体外循环机、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机和麻醉机。预算是2903万元。专家论证意见主要认为: 该批次采购的进口产品在准确性、方便性、可操作性和性能上优于国内产品。

据悉,湖北省中医院进口产品示范专家由武警医院主管技师、汉江大学医学工程副教授、武汉市第五医院院长、襄阳口腔医院副高级、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组成。

依照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利用财政资金直接进口或者委托采购进口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必须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专家鉴定,逐步备案,然后实施采购。

可见,实施专家论证意见是采购进口医疗器械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进口医疗器械专家示范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进口产品是指经中国海关申报、检验后进入中国境内、在境外生产的产品。政府需要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实行审核管理。

目前,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鼓励进口的设备外,在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时,还应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主管部门意见》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其中,《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根据规定,形成”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鉴定意见”的专家组应当由五名以上单一成员组成,并必须有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为非有关单位并熟悉产品的专家。买方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示范。此外,参加论证的专家不得与采购审查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审查。

专家应该充分考虑产品所属行业的发展。虽然需要在业务需要的基础上满足“采购国货”的要求,但也需要考虑产品所属项目的特点,结合产品的用途或使用方向做出判断。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出具的论证意见应包括:1。了解用户的实际需求;2.确定国内产品是否有替代品;3.对比技术参数,明确国产产品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因;4.核实是否存在进出口限制并提出解决方案;5.法律层面的律师意见。

应该指出的是,专家应该证明进口产品是否不可替代。

进口医疗器械采购标准化

由于专家论证的实际操作,存在专家组随意混搭等问题。近年来,浙江、广东、大连、陕西等地相继进行了一些制度创新和完善,如尝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推动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采购更加合理规范。

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共同研究拟订本领域内不能替代和必须采购进口的产品清单。名单一经确定,即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凡产品清单,不再需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简化了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创新水平。

根据《2021-2022年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示范清单(医疗器械)》的通知,已有195种医疗器械纳入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示范清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2021年省级卫生健康机构进口产品目录清单公示》,显示46类器械列入目录清单。通过清单管理和简化程序,提高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效率。四川省形成的2021-2022年进口产品统一示范清单显示,可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共59种。

虽然国家多个部门发文要求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医疗设备,但进口设备在国内市场仍然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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